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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办理规程

2017-01-08 10:29  浏览:149  

南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办理规程

 

主体

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设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。

审批条件或标准

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。

办理程序

受理→办结

申报材料

1.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;

2.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
3.购房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
4.商品房买卖合同(4份)。

办理时限

法定时限:无,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。

收费标准

联系信息

1.业务咨询电话:0599-8869576

2.投诉电话:0599-8832139、8069193

3.南平房地产管理信息网/网上办事/下载中心/表格下载(http://www.fjnpfdc.com)

4.南平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服务中心地址:南平市滨江中路587号二楼(电大公交车站旁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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