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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装修住房可提取公积金

2017-01-09 15:49  浏览:141  

宝鸡装修住房可提取公积金

日前,据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,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装修新房、二手房和15年房屋时,均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,提取额度按装修房屋建筑面积计算,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。

据了解,以前政策规定提取公积金主要用于购房、翻建、大修和装修,其中对装修房屋的规定不够具体和统一。这次,我市为了更好保证住房公积金使用合规合理,增强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的消费能力,对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做了统一规定。

具体为:装修购买的新建住房的,凭正式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、装修合同、小区物业部门出具的装修证明申请提取。配偶提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缴存的公积金。申请时限为,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,每套房可提取一次。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计算,每平方米1000元。

装修购买的二手房的,凭房地产买卖协议、房屋所有权证、装修合同、小区物业部门出具的装修证明申请提取。配偶提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可提取夫妻双方缴存的公积金。申请时限为,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,每套房可提取一次。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计算,每平方米1000元。

装修房龄满十五年的住房的,凭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装修合同、小区物业部门出具的装修证明申请提取。配偶提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可提取夫妇双方公积金。申请时限为,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15年的,每套房可提取一次。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计算,每平方米1000元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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